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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1-07 10:48:17 查看次数:1021 次

团风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实现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探寻一条跨越发展的新途径。现就扎实加快我县企业上市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先导,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管理、培植上市资源,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在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功能,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到资本市场募集发展资金,培育一批能带动我县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上市企业群体,加速实现企业资本与市场的国际化对接,进一步增强我县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动、分类指导、强力推进”的原则。建立有利于推动企业上市融资的培育服务体系和政策激励机制,优化企业上市服务和政策环境,营造良好的企业上市氛围。(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抓好高新技术、优势产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成长型企业的上市培育工作,企业上市要与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相结合,与培育大企业集团相结合,与优化产业结构相结合,与提升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三)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坚持长远发展与短期效应相结合,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场外交易市场统筹规划,境内和境外上市同步推进,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协同并举。(四)坚持滚动培育、梯次推进的原则。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建立多梯次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保持上市后备企业持续增长,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变化作相应调整。三、目标任务通过政府推动与政策激励双轮驱动,完善企业上市服务工作制度,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机制,大力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力争到2016年底实现我县上市企业零的突破,全县上市企业达到2―3家,其中1家企业进入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1―2家企业进入省股权交易所上市,5家左右企业成为省上市后备企业。四、任务分解(一)2013年,完成1―2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并成为省上市后备企业;确保1家企业进入省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二)2014年,完成1家企业的上市辅导,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材料;新增1―2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并进入省上市后备企业;1家企业进入省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三)2015-2016年,力争1家企业进入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五、组织领导(一)组织形式。为加强对上市培育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经信、财政、金融、人社、环保、科技、国土、住建、规划、国税、地税、工商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负责承担统筹、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利用、发展资本市场的职责,承担协助券商机构推荐企业上市、指导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等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经信局局长兼任。(二)分工协作。在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合理分工、紧密配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要加强工作组织力度,做好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中介机构选择、上市方案的制定等环节上发挥重要作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上市工作,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加强指导和政策信息服务。(三)具体要求。加强企业上市培育,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关系到我县企业竞争力和产业优势的培育,关系到我县资本市场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较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人员负责相关工作,确保责任目标到位、人员经费到位、工作目标落实到位。(四)强化考核。实行县领导挂钩蹲点责任制,从2013年起实行企业上市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年终进行考核奖励。凡上市一个企业,给予该企业挂点领导、工作人员和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一定的奖励,并当年兑现,以行政推动来促进我县企业上市工作实现零的突破。六、具体措施(一)转变观念,全面、深刻认识资本市场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现代经济的核心是金融市场,金融市场的核心是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具有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功能,善用资本市场,可以实现税收与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地区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具有积极的意义。要将利用、发展资本市场与利用外资、招商引资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去认识,要转变政府在利用、发展资本市场中的“无为”观念,充分认识政府在利用、发展资本市场中的规划、引导和扶持作用。(二)积极开展企业上市宣传培训工作,充分调动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资本市场的宣传力度,使企业及时了解资本市场的发展动态和最新政策。利用主要媒体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的形象宣传和对企业股份制改造、资本市场基本知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组织县内企业进行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知识普及培训,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普及培训班。同时,对其中符合产业政策、业绩优良、成长性好,有上市意愿的优秀企业,邀请专业机构派员到我县举办重点培训班,进行上市推荐培育期和辅导培育期培训,引导企业创造条件争取上市融资。(三)充分挖掘企业上市资源,加强对优质企业的培育、梳理,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上市梯队。首先要开展企业上市资源普查活动,摸清我县符合发行上市的企业、有上市潜力的高成长企业情况。其次要分类建立拟上市企业培育数据库,排出上市后备队伍分类培育名单,分类进行指导,形成层级推进格局。三要抓大不放小,注重成长性,既要积极推进条件相对成熟的大企业上市,又要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核心竞争力和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进行精心培育,要瞄准中小板、创业板和股权交易板,培育一批高科技、高成长、设立时间短但产权清晰的中小企业,把净利润500万元以上或新设2年以上且有盈利的企业纳入培植范围。经信局要建立重点联系人制度,指定固定的联系人员,指导企业进行改制,协助解决上市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点沟通协调,加快培育进程。(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企业上市提供“绿色通道”。企业上市过程中,需要很多部门出具文件、办理证照。各部门要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为企业改制上市排忧解难,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针对拟上市企业名单,税务、国土、环保等部门提前介入,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方式和措施,利用一切资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率,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特事特办。(五)鼓励、扶持、推动企业上市。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1〕20号)中确定的优惠政策,结合我县实际,从财政补贴、规费优惠、税收奖励等方面切实给予企业支持,对在2013年完成股份制改造且进入上市辅导的企业,与改制有关的历史应缴税费,按“企业补交、地方留成部分县财政当年全额奖励”的原则给予支持;2016年前,对进入上市培育的企业,县财政当年给予企业10万元的补贴,对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材料的企业当年给予10万元奖励;对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按鄂政发〔2011〕20号文件享受省财政200万元奖励;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上市的企业,县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对纳入“湖北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给予以下支持:优先办理立项审批、转报或核准、备案等手续;优先安排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资产处置、税收、环保等重大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应提前主动介入,加强指导与服务,帮助企业想办法,特事特办。附:团风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团风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应文 县长副组长:段文俊 副县长                程家忠  副县长成  员:张志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程永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杨  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朱金喜  县经信局局长朱  勇  县发改局局长周友明  县财政局局长龙作平  县环保局局长董  刚  县科技局局长汪  劲  县住建局局长夏华章  县规划局局长桂国胜  县国税局局长丁会国  县地税局局长倪述学  县工商局局长吴亚军  县经信局副局长孙  荣  县金融办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朱金喜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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