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机关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承办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咸宁市凤凰机电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三、实施依据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39号)第一条
四、许可(备案)条件
相关手续材料齐全
五、需提交的材料: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八、电话
0715-818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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