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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6-23 08:06:34 查看次数:3400 次

组织并举办全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服务

一、实施机关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承办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咸宁市凤凰机电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三、实施依据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39号)第一条

 

  四、许可(备案)条件

 

  相关手续材料齐全

 

  五、需提交的材料: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八、电话

 

  0715-818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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