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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1-07 09:34:57 查看次数:1175 次

我市两乡镇获评全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

2015年12月28日晚,“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名单出炉:我市蕲春县刘河镇获得“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第4名,黄梅县孔垄镇获得“湖北省首届安全生产优秀乡镇”第2名,市安监局获得最佳组织单位奖。 此次评选由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省煤监局、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和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我市广泛发动各乡镇踊跃参加安全示范乡镇评选活动。经过初步筛选、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多个环节评选,我市刘河镇和孔垄镇脱颖而出,最终获得表彰。 这是继市安监局获得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荣誉后,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次获奖,展示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的优良作风和严密扎实的基层网络。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市把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中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加大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基层安监分局配备了3名以上监管人员,安排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配备了必要的执法检测装备和车辆,推动解决了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地除政府一把手任安委会主任、一名政府领导分管外,市委常委会议还研究确定,各县市区明确一名常委联系安全生产工作、乡镇明确一名副书记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党校专门开办乡镇安全干事培训班,集中举办全市安监系统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组建了安全生产专家库,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业务能力和水平。市政府以责任状形式将县级安监部门专项经费予以明确,要求县级安监部门人均工作经费达到4万元。从2014年,要求县市区政府按常住人口人均1元落实安全专项经费,还为基层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摩托车等基本监管装备,落实了安全监管专项津贴。(文章来源:黄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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