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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1-07 09:55:59 查看次数:1071 次

新三板定向增发必备知识及详细流程

一、定向增发必备知识1、新三板交易对投资者有何要求?(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2)集合信托、银行理财、券商资管、投资基金等金融资产或产品;(3)自然人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2、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1)选择一家从事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2)提供满足新三板投资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主办券商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3、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有哪些?目前主要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并逐步采用做市及连续竞价方式。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主办券商按照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申报,申报当日有效;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4、什么是新三板定增?有什么特点?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新三板定向发行具有以下特点:(1)企业可以在挂牌前、挂牌时、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发行后再备案;(2)企业符合豁免条件则可进行定向发行,无须审核;(3)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针对特定投资者,不超过35人;(4)投资者可以与企业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格;(5)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不设立锁定期。5、新三板定增流程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豁免核准?新三板定增的流程有:(1)确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2)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3)证监会审核并核准;(4)储架发行,发行后向证监会备案;(5)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或者一年内股票融资总额低于净资产20%的企业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新三板定增由于属于非公开发行,企业一般要在找到投资者后方可进行公告,因此投资信息相对封闭。6、投资者为什么要参与新三板定增?(1)目前协议转让方式下,新三板市场整体交易量稀少,投资者很难获得买入的机会。定向发行是未来新三板企业股票融资的主要方式,投资者通过参与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提前获取筹码,享受将来流动性迅速放开带来的溢价;(2)新三板定向发行融资规模相对较小,规定定向增发对象人数不超过35人,因此单笔投资金额最少只需十几万元即可参与;(3)新三板定向发行不设锁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后可直接交易,避免了锁定风险;(4)新三板定向发行价格可协商谈判来确定,避免买入价格过高的风险。二、定增的详细流程1、董事会对定增进行决议,发行方案公告主要内容:(一)发行目的(二)发行对象范围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四)发行股份数量(五)公司除息除权、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六)本次股票发行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七)募集资金用途(八)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九)本次股票发行前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2、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会议决议内容与董事会会议基本一致。3、发行期开始,公告股票发行认购程序公告主要内容:(一)普通投资者认购及配售原则(二)外部投资者认购程序(三)认购的时间和资金到账要求4、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公告主要内容:(一)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二)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四)发行对象情况5、定增并挂牌并发布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本公司此次发行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工作,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新三板开户流程详解一、新三板相关规则(一)投资者开户条件1、机构投资者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2、自然人投资者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二)投资者参与流程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帐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三)交易规则1、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2、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3、股价变动单位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4、有效报价区间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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