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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6-04 08:56:42 查看次数:1198 次

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5年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

咸经信函〔201533号

 

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5年企业

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和省关于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方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关于全面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工信函〔2015〕32号)和《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5年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函【2015】10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目的

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是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各级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全面了解辖区内各行业企业两化融合总体发展现状,指导企业明确两化融合发展重点和定量目标,探索科学、分类、定量、持续推进区域两化融合的新模式,建立市、县(市、区)等协同推进的两化融合工作机制。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经信局于每年5月30日前,组织辖区内的企业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省级评估服务分平台(www.cspiii.com/pg/)完成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其中,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参评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或不少于列入国家统计监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0%。通山、开发区各参评企业数量不少于7家,崇阳、通城各参评企业数量不少于9家。请各地经信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该项工作。从6月底开始,市经信委将对各地参评企业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通报。

    (二)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一年内自行多次组织开展评估诊断工作,鼓励企业通过平台开展自我评估诊断和对标,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可为参评企业提供基于全国企业数据对比分析的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报告。

    (三) 请各地经信局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报告提交至我委,主要内容包括两化融合现状,主要行业两化融合重点和目标,工作进展、主要做法和成效,下一步工作设想和建议等。

    (四)请各地经信局于2015年615日前,将工作联系人名单提交至我委(见附件2),并充分利用好互联网平台,创新线上线下协同工作模式,切实服务于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型能力培养,引导企业主动参与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

 

联 系 人:袁雄茂  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科

联系电话 13972819808

         箱:1435835065@qq.com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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