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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5-08 08:32:47 查看次数:1136 次

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5年重点工作及“十件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科技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是面向科技创业者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服务机构,其中心任务是转化科技成果,培育高端的、前瞻性的、具有带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科技企业,培养科技创新的企业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效载体,已成为推动科技、经济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源泉。通过孵化器(创业基地)的建设将有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市技术、人才、项目、资金的引进,培育创新文化,创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是培育聚集高新技术企业的催化剂,更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抓手。
    二、建设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建设思路:以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为突破,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为重点,突出产业特色与专业化,推动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创业服务专业化、服务平台标准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提升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的孵化功能和孵化水平,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迅猛发展。力争把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成为全市科技资源集聚区、技术创新源头区、科技创业服务区、高新企业孵化区、低碳经济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内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并完成2015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中确定的相关目标:新建创业基地(孵化器)8个,扶持1万名大学生和市民创业(各地建设目标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对地方政府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县(市、区)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及时向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国家、省和市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和认定的有关政策,学习考察先进地方建设经验,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涵盖面广,涉及到开发区、发改、科技、财政、规划、国土、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各地科技部门要争取建立起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迅速制定工作建设方案和责任分解目录,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中的相关任务逐一分解到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尽快制定好本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规划,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的宏观管理、指导,制定出台管理办法。
    (三)加快工作进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内容多且杂。各县(市、区)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做好汇报,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同时,迅速落实建设方案,倒排建设时间表,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四)加强考核督办。按照市政府安排,市政府督查室将实行每月督办机制,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市科技局也将对每月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排队通报,通报结果将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抄送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
    附件: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建设任务分解表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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